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  来源:后勤处卫生科 

 

第一条  为做到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卫生防疫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师生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和报告,保卫处负责保安公司员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和报告,后勤处负责物业公司和校内经营服务单位员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和报告。

第三条  卫生科负责汇总登记各单位报告的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疑似传染病的排查,并及时追踪疑似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情况,最终将排查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及时将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第四条  报告范围

1.患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38.5度、皮疹、呕吐、腹泻、黄疸、结膜充血、腮腺疼痛肿大等传染病早期症状。

2.疑似传染病病人,如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有咳血、痰血等。

3.已确诊的传染病病人。

4.不明原因的因病缺勤者。

第五条  报告内容

1.发生疫情的单位、人数、时间。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班级、宿舍、联系电话、发病时间、临床症状、就诊治疗情况等。填写《长沙学院因病缺勤情况登记表》。

3.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告时间。

第六条  报告时限

1.同一寝室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及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的传染病早期或疑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立即报告。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报告。

3.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严重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

第七条  报告方式

1.电话报告:报告卫生科的卫生防疫专干金铃,电话84261563,15388077655或卫生科24小时值班电话84261305。

2.邮箱报告:将填写《长沙学院因病缺勤情况登记表》和病历资料拍照,一并发送到卫生科邮箱csxyw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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