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

1.负责后勤处行政工作的日常管理、督办督查与综合协调;

2.负责后勤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保密工作;

3.负责拟定后勤处安全稳定工作制度,督促各科室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牵头后勤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后勤发展规划,后勤规章制度的制订与管理;

5.负责后勤处文件管理、信息处理(含OA信息系统和阳光信息平台)、印章管理及宣传报道、接待联系等;

6.负责后勤处会议记录工作,必要时编制会议纪要;

7.负责后勤处职工考勤、职称晋升晋级及人员招聘等人事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后勤处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报账工作和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

9.负责后勤处网站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后勤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各学生园区门面等经营性用房的租赁管理,合理设置经营服务项目,落实招标与合同管理;

11.负责学校邮政代办所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维护维修科

1.负责学校各类房屋和基础设施维修专项资金的申报、立项工作,拟定学校年度重点维修工程计划;

2.负责学校各类房屋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

3.负责校园道路、构筑物等基础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

4.负责学校维修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及零星维修定点单位的招标、实施与合同管理,审定维修工程设计图纸,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审核维修工程结算项目及工程款支付;

5.负责本科室相关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工程竣工图等工作档案的管理;

6.制定学校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负责对维修工程质量、工程材料、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管理与监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管理科

1.负责校园环境管理与服务(长沙学院创建爱国卫生城市工作办公室);

2.负责物业服务项目的立项及预算编制,制定学校物业管理办法、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合同管理及质量监督考核;

3.负责学校生态防治服务项目(防蛇、白蚁防治、有害虫体防治)的立项测算、招标与合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监督检查;

4.负责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5.负责校园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6.负责无烟学校及绿色学校建设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育健康管理科

1.负责健康教育与宣传、健康促进工作;

2.负责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3.负责师生生育服务工作;

4.协助卫生科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卫生科

1.负责学校门诊部的医疗工作;

2.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3.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工作;

4.负责大学生医保及门诊统筹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体检和学生健康状况监测的管理;

6.负责医疗事务的采购招标、合同管理;

7.协助生育健康管理科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饮食生活服务中心

1.负责学校学生及教工食堂的管理与服务;

2.负责各食堂的招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3.落实国家各项相关政策,确保食堂的公益性,保障师生员工利益;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与抽样检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服务质量;

5.制定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质量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及实施细则,负责对餐饮公司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含质量、价格、安全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水电管理科

1.负责学校供水、供电容量等指标的申报办理,负责学校水电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2.负责学校水电的供应、调度与值班值守,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规划、管理、维护与保养;

3.负责学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故障的排除及紧急抢修;

4.参与学校水电维修改造工程方案的审核及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水电费收支管理,做好学校各用户的水电数据抄录、统计及水电费收缴工作,做好施工用水用电管理与水电费收缴工作;

6.负责校内用水用气的稽查和安全管理;

7.负责学校水电节能管理及节约型校园建设;

8.负责学校对接天然气公司的联络协调事宜;

9.负责学校及各学生园区直饮水、开水、热水、学生宿舍洗衣机等服务项目的设置、招标、合同管理与卫生监督;

10.负责学校公共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的设置、招标、合同管理与维护监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