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门诊就诊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05  作者: 

一、普通门诊

  1.在长沙学院医疗综合门诊部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均可享受医保门诊统筹,参保学生凭校园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就诊,其医疗费在结算时直接报销(除开政策自付)70%。

  2.长沙学院医疗综合门诊部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其他医院门诊医疗费全部自费。

  3.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800元。


二.意外伤害门诊

  1.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因轻微伤害在长沙学院综合医疗门诊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管理。

  2.参保学生发生意外伤害至长沙学院综合医疗门诊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商业保险(学平险)的同学可至学平险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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