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生育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05  作者:  来源:后勤处卫生科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

2.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参保人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银行卡(参保人本人姓名开户,备注开户行)、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三选二,医院盖章)、住院原始发票(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医院盖章)、生产前检查门诊发票(医院盖章、限检查/化验费用)。注: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银行卡需提供复印件并全部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3.异地生育参保人员将相关资料交到学生医保办公室,统一报送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审核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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