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慢特病门诊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05  作者:  来源:后勤处卫生科 

1.符合享受慢特病门诊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按照70%的比例支付。慢特病病种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见附件。

2.申报慢特病门诊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长沙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病历资料或相关检查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门诊资料、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资料)。

3.申报流程:于每月1~10日到初审鉴定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院医保科交验上述申报资料,初审鉴定合格后统一报送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审定合格的,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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