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示栏 > 正文

长沙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10-31  作者:  责任编辑:胡瑞芳  来源:后勤处 

 

 

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少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科学防治、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的原则,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学校各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充分调动应急力量,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救治措施,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蔓延,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长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传达布置上级指令,提出贯彻措施和相关要求,指导各单位落实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制,保证应对机制有效地实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完善应急组织协调体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快速反应。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重要工作督办与决策、防控措施落实、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协调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进展与处置情况等信息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与教务处对学校教学安全相关工作及时做出调整。

(2)预防控制组。由后勤处和卫生科牵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收集、分析、报告相关疫情信息,提出应对方案及建议,并组织实施防控应急措施。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科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及转诊转院工作,负责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进展与处置情况等信息,并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医学观察等工作。

(4)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学生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5)宣传教育组。由宣传部牵头,负责疫情信息发布,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舆情监测和引导。

(6)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为原因调查及事件发生后相关区域的安全保卫、警戒工作和学校公共秩序管理,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安全事件。

(7)物资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负责隔离治疗、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水、电、车辆等的保障;国产管理处负责应急防控物资的采购、调配;财务处负责应急资金的保障;卫生科负责应急药品的采购。

(8)督查督办组。由纪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查处工作懈怠与失职行为。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疫情信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和报告,并提出可行性预警与建议。学校设立卫生防疫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报告人,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的报告。

(四)各系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校、系、班”三级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制,系总支书记为系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炭疽等烈性传染病病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4.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发生在校内,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炭疽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5人以内的病例;

7、发生在校内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100人,无死亡病例;

3.因实验室有毒(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校内经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师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亦按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学校卫生科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并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对全校师生做出预警。

2.建立师生因病缺勤(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检疫制度(晨检制度)。各单位应及时掌握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各系明确卫生防疫员(辅导员老师兼任),各班级、寝室明确公共卫生员,发现师生患病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医者应及时报告学校卫生科,构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防疫信息网络。

3.重视疫情信息的收集。校卫生科要与区疾控中心建立经常性联系,了解本地及周围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4.校门诊部实行首诊责任制。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医者,当班医生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积极诊治,并做好记录,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及义务向学校和卫生科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学校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卫生科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卫生防疫员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2小时内)、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院行政实行24小时值班制。

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填写长沙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表(见附件二)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图:见附件三。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应急反应原则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其严重程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次分类,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并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减少危害和影响。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反应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师生员工或单位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类别、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组织实施现场救治措施;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调动各工作小组实施调查、处置、救治与宣传、保卫等一系列防控措施;由领导小组于事件发生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及区疾控中心。

4.预防控制组应急反应措施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害的人员、范围、后果以及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认真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分析汇总,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在调查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疑因素,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封锁现场,控制可疑水源,通知相关部门立即停止出售并追回售出、封存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对可疑水源、中毒食品取样留验,然后对中毒现场进行终末消毒及相关处理。

(3)如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结合流行病学特点,加强对学生寝室、教室、食堂、澡堂、图书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4)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态势,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控制人群集聚的活动或停课、停业等建议,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持学校寝室、教室、食堂、澡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5.医疗救治组应急反应措施

(1)负责病人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工作,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协助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校门诊部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疫情信息监测、报告与登记,做好流行病学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

(5)如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做好病人隔离治疗,并对疫点进行消毒处理;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或相关处理措施,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6)重大中毒事件,遵循现场救援、病人转院、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7)对新发传染病或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请求业务指导和技术援助。

(8)做好应急药品、防护用品的储备,调集所有医疗力量参与救治工作。必要时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紧急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水平和能力。

6.学生工作组应急反应措施

(1)组织并督促各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尤其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2)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与帮助,及时与患病学生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做好学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7.宣传教育组应急反应措施

(1)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原因、临床特点,通过网络、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举办培训班,以点带面,层层深入,将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及时发布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与疫情信息;以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引起恐慌等心理反应;及时收集、整理、编辑、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3)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8.安全保卫组应急反应措施

(1)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保证交通道路畅通。

(2)对重大中毒事件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配合做好中毒源的调查和毒源、毒物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中毒源样品的采集、送样及病人的安全运送工作。

(3)对于重大传染病疫情,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和警戒工作;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和监控;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管理,对蛊惑人心、不利稳定的信息,及时进行清除并追查信息来源。

9.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善后事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要求配备具备高度工作责任感的卫生技术人员,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保证应急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的储备与调度。

八、奖惩和责任

(一)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

(一)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二)学校应经常对园区、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规范食堂、超市经营行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四)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及自我防护意识。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胡瑞芳